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党建之窗---北京佳益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文章编号:172 发布日期:2005/3/21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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救助弱势群体 构建和谐社会 我市部署开展“爱心捐助”活动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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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月18日,市委召开动员会议,对在全市开展“爱心捐助”活动进行动员部署。各市区、开发区先进性教育活动办公室负责人,市直和中央、省属驻威各部门、单位负责人参加了会议。
会议由市委常委、组织部长、市委先进性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副组长、办公室主任边祥慧同志主持,市委副书记、市纪委书记、市委先进性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副组长朱绪平同志作动员讲话。
朱绪平同志说,多年来,我市各级党委、政府在致力于改革开放和经济发展的同时,十分重视弱势群体和困难群众的救助工作。但部分弱势群体的生活、生产、医疗和子女上学等实际困难尚未得到彻底解决,迫切需要社会各界伸出救援之手。为此,经市委同意,市委先进性教育活动办公室、市委机关工委、市民政局、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、市总工会、团市委、市妇联、市残联、市慈善总会等部门联合发出倡议,号召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各级党组织、广大党员干部和工作人员积极行动起来,开展一次面向城乡困难群众和弱势群体的“爱心捐助”活动,帮助他们解决燃眉之急。
朱绪平同志强调,开展“爱心捐助”活动,是“为民解困”工作的重要措施,是实施社会救助的重要补充,更是落实“立党为公、执政为民”要求的实际步骤。一要统一思想,精心组织。要召开专题会议进行部署发动,由主要领导亲自动员,向干部职工讲明这次活动的目的意义、形式和要求,加强沟通交流,做好思想工作,调动捐款积极性。二要积极带头,当好表率。各级党政机关要率先垂范,带动其它单位工作的开展。领导干部和党员要带头践行先进性,以实际行动给普通职工树立“样板”。三要大力宣传,营造氛围。要通过多种形式,广泛宣传,形成人人支持捐款、参与捐款的良好局面。各级新闻媒体要开辟专栏,登载公益广告,及时报道各单位的捐款情况,发布捐款进度,跟踪采访报道典型事迹,为活动开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。四要加强监管,严格使用。捐助活动所筹款项主要用于因病致贫、困难残疾人家庭生活救助,贫困学生入学救助,因不可抗拒因素造成家庭生活特困群众的救助等。各单位所筹资金将在市慈善总会设专户管理,明确救助标准,严格发放范围,定期接受审计,定期向社会公布使用情况,接受群众监督,确保救助资金真正用到急需救助特困群体身上。
会上,市委副秘书长、市直机关工委书记林治刚同志代表联合发起“爱心捐助”活动倡议的单位宣读了倡议书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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